助聽器補助如何申請?身心障礙證明篇

聽障朋友必需先申請聽障身心障礙證明後,再驗配助聽器才能取得政府聽障社會福利補助。
如果已經具備聽障身心障礙證明者,可以跳過此申請動作。


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:
身心障礙者之分級與鑑定標準,鑑定新制已於101711日開始實施
1.準備證件:
    -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(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檢附戶口名簿)
    -申請人之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
    -申請人印章
    -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(初次鑑定者免持)
    -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委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(或簽名)
    -身心障礙者因障礙情況改變,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,應另檢具3個月內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

2.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社會科(局)
    -領取及填寫「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」
    -填妥「身心障礙者鑑定表」後,至指定的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
    -經鑑定後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定義「身心障礙等級」者,由鄉鎮市區公所主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

政府規定的聽障標準如下,若您符合,區公所社會科(局)條件會在近期內通知您領取身心障礙證明

各縣市指定醫院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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